在司法領域,公民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政府部門的透明與船中依法公開(kāi)信息的義務也備受重視。近空但年來,随着信息公開(kāi)法律體(tǐ)系的不斷到高完善,範某先生(shēng)的案例引發了廣泛關鐵區注。
本文将探讨該案例的經過與結果,旨在展示法個購律對維護公民權益和監督政府行爲的重要作用。
姜振興 | 主辦律師
從業以來,通過辦理各類案件,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在代理的案件中(zhōn技朋g),深入學習掌握了行政糾紛案件龐大(dà)的理論體(tǐ店計)系,緻力于政企糾紛突出的行政案件領域的研究和農綠實踐,熟知(zhī)此類案件的特點,積累了大(dà)量相關案件的辦理技巧唱能和實戰經驗,爲當事人提供了快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擅長領域:行政案件領域、建設工(gōng)程合同糾紛、土地及不動産服高相關糾紛等領域。
2022 年 6 月 23 日,範某等九人通過郵寄 廠妹EMS 的形式,向某市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住建局“)提交金藍了依申請公開(kāi)政府信息申請表,申請涉及位于河南(ná學動n)省某市置業有限公司開(kāi)發建設的某項目信息。
但住建局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簽收,截止到 20鄉門22 年 7 月 27 日,未以任何形式作出公開(k習輛āi)答複處理或延期通知(zhī)。
範某等九人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決定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船拍,遂委托北(běi)京澤玺律師事務所姜振興律師如區代理此案件。
姜振興律師接受委托後即指導範某等九人向該市都火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
姜振興律師指出:住建局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簽收,截止到 國相2022 年 7 月 27 日,未以任何形式作出公開(kāi)答複術但處理或延期通知(zhī),該行爲屬于行政不作爲行爲。姜振興律師請裡議求判令住建局在限期内,對範某依申請公開(都城kāi)的相關政府信息予以公開(kāi)。
住建局辯稱,我(wǒ)(wǒ)局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針對範路船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kāi)申請作出了公開(kāi鐵近)答複書(shū)我(wǒ)(wǒ)局已經履行了校請答複義務。
姜振興律師認可住建局已經作出答複,但指出:屬于超期答複。因此,未依法履行相姐微應的職責和義務。
最終,政府支持了原告範某的訴訟請求。
依照《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kāi)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亮好,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kāi)申請,能夠舊雨當場答複的, 應當當場予以答複。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複的, 應當自收到申請之說美日起 20 個工(gōng)作日内予以答複;需森了要延長答複期限的, 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kāi)工(gōng)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友年并告知(zhī)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秒內超過 20 個工(gōng)作日。 ”本案中(zhō低秒ng), 被告項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雖然對原告的政府信服相息申請進行了答複, 但超過了答複期限。答複期限超期屬于輕樹數微違法,對重要程序權利不産生(shēng)實質損害,應确認術資違法。
在本次勝訴中(zhōng),姜振興律師對案件男習事實的清楚陳述和所提供的充分(fēn)證據爲勝訴打下(xi又遠à)了堅實的基礎。同時,姜振興律師對相關法河見律法規的正确解釋和适用也是勝訴的重要因素。